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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选第二届在青高校“十佳辅导员”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0-06-24

各学院、公寓科

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,总结表彰在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典型,激发高校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,推动在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,根据教育部《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》和《山东省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方案》精神,青岛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在青高校“十佳辅导员”评选表彰活动,现将推选“十佳辅导员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现任在岗的专职辅导员,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,工作成绩突出。

、推选条件
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
2.热爱辅导员工作,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时间不低于四年,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,关心爱护学生,积极开展学生教育、管理与服务工作,指导学生全面成长。

3.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积极探索大学生管理教育的新方式、新载体,善于进行研究探索和总结工作经验,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,工作成绩突出,深受学生欢迎,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。

、报送要求

候选人要认真填写《第二届在青高校“十佳辅导员”推荐表》,并提报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,以及获奖证书和教学成果复印件(不超过5份),A4纸双面打印,一式12份。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2020710日前报学生处罗东超老师处。

 

学生处

    2020年6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