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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在青高校“十佳思政名师”“二十佳辅导员”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2-06-30

各学院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,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,深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,根据《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在青高校“十佳思政名师”“二十佳辅导员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教工委〔202224号),委教育工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在青高校“十佳思政名师”“二十佳辅导员”评选活动。为切实做好我校优秀思政教师、优秀辅导员的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名额

优秀思政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,各学院限推1名优秀辅导员候选人,无合适人选,可不推荐。

二、推荐程序

采取个人申请、学院推荐、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“十佳思政名师”评选条件
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
2.连续从事专职思政教师时间不低于五年,热爱本职工作,道德品质高尚,恪守职业规范,具有高度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创新技能,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,能够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,获得过校级以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奖励,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。

3.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、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 律,业务能力和工作成绩突出,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有特色、有亮点、有成效、有影响,积极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、积极传播者、模范践行者,在教书育人方面业绩显著。

(二)“二十佳辅导员”评选条件

1.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
2.热爱辅导员工作,连续从事本职工作时间不低于四年,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,关心爱护学生,积极开展学生教育、管理与服务工作,指导学生全面成长。

3.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积极探索 大学生管理教育的新方法、新途径,善于研究探索和总结学生管 理工作经验,善于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,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,工作成绩突出,深受学生欢迎,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候选人要认真填写《第三届在青高校“十佳思政名师”“二十佳辅导员”候选人汇总表》(附件1)、《第三届在青高校“十佳思政名师”推荐表》(附件2)、《第三届在青高校“二十佳辅导员”推荐表》(附件3),并提报 1500 字的个人事迹材料(个人基本情况、工作成绩、经验总结),以及获奖证书和教学成果复印件(成果证书复印件不超过 5 项),报送纸质材料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,一式 3份。

候选人的推荐表、个人事迹材料,有代表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学院严格审核后,纸质版于7月5日(周二)上午下班前报岱德楼101组织部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bhxydj@163.com ,过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五、相关说明

1.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,择优向委教育工委推荐优秀思政名师1名优秀辅导员1名

2.本次评选活动,委教育工委将从“在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家库”中抽取部分专家成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,并进行集中评审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择优推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