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爱的广大师生、校友:
2015年6月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印发《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》,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,博士、硕士和学士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。因此我校设计了独具滨海特色的学位证书方案,初稿已完成设计,目前开始广泛征求意见。特邀请广大师生及校友参与,请您投出宝贵的一票,选出您最喜爱的设计方案!
说明:
1、投票时间:2016年5月12日——2016年5月26日
2、投票对象:本次投票共4个方案;投票结果作为复选阶段评选的参考,但不等于最后的评选结果,最终评选方案将结合网上投票和专家评选综合评定。
3、投票规则:选中方案后,在最下方输入随机验证码后提交结果;每台电脑、手机只能投票一次。
感谢您的大力支持!
青岛滨海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
2016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