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迎接建国六十四周年,我校建校二十一周年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弘扬滨海精神,增强全校师生的历史使命感和现实责任感,同时加强2013级新生爱校荣校的情怀,经校团委研究决定,特举办以校歌合唱为主的歌唱比赛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平时训练:2013级新生自9月9日起,每晚普训前十分钟各班进行校歌训练,校文艺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。
二、参赛对象:所有2013级新生,在普及校歌的基础上,各新生学院组建80—100人的合唱队伍。
三、参赛曲目:演唱两首歌曲,其中,《青岛滨海学院校歌》为必唱曲目,另一首作品从“自选曲目参考”中选择。
四、比赛时间:10月中旬。
五、比赛地点:学院礼堂
六、评比细则: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。
1、上下场秩序 10分
2、服装统一、队形整齐 10分
3、声音洪亮、精神面貌好 30分
4、音准、节奏无误,咬字吐字清晰 30分
5、指挥线条准确清晰 10分
6、朗诵连接词 10分
七、奖项设置: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4名
八、自选曲目参考:
《歌唱祖国 》 《江 山》
《在太行山上》 《光荣啊,中国共青团》
《祖 国 颂 》 《我的祖国》
《长江之歌》 《我和我的祖国》
《共和国之恋 》 《中国,中国,鲜红的太阳永不落》
《祖国,慈祥的母亲》 《我爱你,中国》
《爱我中华》 《祖国不会忘记》
《同一首歌》 《二十年后再相会》
《放下三棒鼓,扛起红缨枪》 《党啊,亲爱的妈妈》
《五月的鲜花》 《保卫黄河》